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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支队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集中行动总结
发布日期:【2010-1-13】
为进一步巩固今年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成果,强化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确保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关于《华东七省市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集中行动工作方案》及总队《关于进一步加强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从12月2日至12月31日组织开展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集中行动。根据部局和省交警总队开展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集中行动的要求和统一安排部署,济宁交警支队结合本地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迅速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了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集中行动。集中行动期间,全市共出动警力39564人次,警车7574辆次,启动检查服务站51个,设置临时执勤点353个,共查处各类违法行为9491起。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组织机构。为做好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集中行动工作,市公安局成立由支队长杨春雷任组长,支队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集中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副支队长王润民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集中行动期间具体调度指挥。要求各大队也要参照支队模式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组织机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切实靠上抓工作部署和落实,确保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集中行动的顺利开展。 二、强化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集中行动开展以来,全市交管部门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宣传的先导作用,以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为载体,广泛深入开展集中行动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营造了浓厚的社会氛围,有效推进了集中行动的深入开展。一是狠抓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结合当前开展的专项行动,各大队在辖区内的执勤岗点、客运服务站,摆放交通安全宣传展板、张贴挂图、发放宣传资料以及提示卡,提醒驾驶人杜绝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在执勤执法过程中,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纠正交通违法行为时,有针对性地向违法人员讲清危害,做到每纠正或处罚一起违法行为都要进行宣传教育,警示并引导广大驾乘人员时时注意交通安全,处处遵守交通法规。汶上大队以“开展集中行动安全行驶 创建和谐安次交通”为主题,联合辖区出租车公司,为全体出租车车主和驾驶人上了一堂生动的交通安全法制教育课。通过生动的讲解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使大家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增强,自觉做到不超员驾驶、不超速驾驶、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安全文明开展客运。二是狠抓业务窗口宣传。结合各窗口业务特点,专门制作了“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展板,在车管所业务大厅、交通违法处理室等窗口单位制作了新的宣传展版12块,同时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播放光盘,供办事群众观看,向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发放安全行车温馨提示卡,提醒大家遵守交通法规,关爱自己与他人的生命。三是抓好企业职工的宣传教育。结合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组织民警继续深入厂矿企业,主动登门到辖区职工较多大型企业进行交通安全法规宣传,向职工讲解交通安全法规,指导职工如何安全走路、安全骑乘车辆等交通安全常识,同时业职工发放交通安全法规宣传资料。邹城大队在辖区内广泛开展“请进来,走出去”活动,组织各公交客运企业、有车大户、运输企业及社会各界人士召开座谈会,民警们结合今年辖区发生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与参会人员探讨事故发生原因及避免方法,让各界群众深刻了解违法行为的极端危害性,从而铭记教训,以点带面扩大宣传覆盖面。四是狠抓村民安全教育。嘉乡大队每日出动交通宣传车深入到到各乡镇村街,以典型事故为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大队专门录制了交通安全宣传磁带,要求各乡镇广播站每天播放,切实提高农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强化农村道路的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五是狠抓新闻媒体宣传。支队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宣传覆盖面广的优势,开辟集中行动交通安全宣传专栏,每天在固定时间播出,向全市各界群众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并曝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勤务三大队充分利用媒体宣传效能,共有11篇稿件分别被齐鲁晚报、山东商报、都市晨刊、中区电视台、任城区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报道,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了集中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一是严格落实“六定一包”责任制,切实把警力摆在路面上。支队、大队领导深入第一线,实行定领导、定目标、定职责、定人员、定路段、定奖惩的路段承包责任制,强化路面管控。科学安排勤务,有重点地加强夜间交通管控,形成对交通违法全方位、全天候严查严纠的强大声势。二是全面加强驾驶人管理,营造依法严管重罚的强大声势。支队始终把驾驶人管理作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重中之重,始终常抓不懈。严格驾驶人考试、发证工作,提高驾驶人考试质量,坚决杜绝不合格驾驶人流入社会,把好源头关。严格落实了对交通违法记分满12分的驾驶人教育考试制度,对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机动车驾驶人,一律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加大打击和威慑力度。加强了“三车”(客车、校车、危化物品运输车)管理,严格落实交通违法行为通报和抄告制度,对客运、货运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在交警部门处罚的同时,定期通报其所属企业,抄告交通运管等有关管理部门作进一步处罚,充分利用行政、经济、法律等各种手段,加大处罚力度,增强震慑效果,在全社会形成了依法严管重罚的强大声势。三是强力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全面提高了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在集中整治活动中,支队继续以“五进”宣传和“七个一”工程为重点,围绕“遵章守法,从每一步做起”这一主题,以驾驶人、中小学生、务工农民、私家车主为重点,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大众传媒手段,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交通安全宣传,进一步拓展宣传渠道,不断扩大交通安全宣传的覆盖面,提高了宣传教育效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使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意识明显增强、抵制交通违法行为的自觉性明显提高。 四、加强督导检查,确保落实到位。支队组织了专门的检查督导组,深入各地进行检查,截至目前共派出检查组21个次,督促各地开展工作。公安交警大队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身体力行,深入第一线强化督导检查,真正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基层、落到实处。严格落实考核奖惩制度,纪检、督察部门主动加强对集中行动的督察检查,并对工作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人员进行了及时通报批评。同时加强信息报送,行动期间,各大队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做法,明确了专人负责,确保了信息渠道畅通,重要信息要及时上报。邹城、梁山大队派出由大队领导带队的工作组,检查、指导基层开展统一行动,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深入包片负责地区,实地检查开展集中整治统一行动的情况,并与一线民警一起上路执勤执法,鼓舞了统一行动士气,调动了民警的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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